湖北第二师范音乐学专业科目考试大纲

2020-12-21

《音乐综合知识》考试大纲


一、考试科目名称:《音乐综合知识》


二、考试方式:闭卷


三、考试时间:90分钟


四、试卷结构:总分100分。其中选择题30分,名词解释题10分,简答题10分,分析应用题50分。


五、参考书目


《基本乐理教程》晏成全、童忠良著,人民音乐出版社,2011年1月第9版;


《初级和声教程》杨通八著,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4月第3版;


《中国音乐史与名作欣赏普修教程》 喻意志、吴安宁主编,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 ,2016年1月第3版;

《西方音乐史与名作欣赏普修教程》凌宪初、崔斌主编, 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 2017年5月第3版;


《中国民间音乐概述》肖常纬主编,西南师大出版社,2011年4月第3版。


六、考试的基本要求


本课程主要考察考生对乐理、和声、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中国民族音乐基本知识的理解、掌握程度以及运用基本知识分析实际问题的能力。


七、考试范围


考核知识及要求


《乐理》


    第一章   节奏与节拍   


了解节奏、节拍的基本概念,了解并掌握音乐中各种拍子的音值组合法及音乐中节奏的特殊划分形式。




第五、六章   大小调体系


了解大小调的概念、调式特征;了解首调唱名法、固定调唱名法;判断乐曲的调式。




第七章   民族调式


了解五声调式的概念、扩大及调式特征;了解并掌握同宫系统调及调号的写法。




    第八章   和弦     


了解和弦的种类、形态及音响特点;掌握识别、构成和弦的方法;掌握和弦在大小调中的运用。




    第九章   调的交替与转换


了解离调、大小调、民族调式转调知识,熟练运用移调各种方法。




    第十章   装饰音、演奏法记号及常用音乐术语


了解并掌握装饰音、演奏法记号、缩写记号及常用音乐术语。




《和声》


第一章   用正三和弦为旋律配和声

    熟练掌握和声连接法与旋律连接法的方法,能够为简单的旋律编配四部和声,了解避免和声连接中出现的各种错误。  

    第二章   同和弦转换  

   掌握同和弦转换的概念,掌握其连接时候的方法,能够熟练书写各种不同形式的同和弦转换的和声连接。




第三章   用正三和弦为跳进旋律配和声

   


掌握正三和弦的跳进的方法与种类,能够准确判断旋律中跳进是属于那种跳进手法,并且熟练掌握三音跳进的概念与连接方法。




第四章   和声分析

   掌握和声分析的方法与标记手法,掌握经过音,辅助音,先现音,延留音等外音的概念,并且能够在作品中准确的标记出来。     




第五章   属七和弦及转位       

   了解属七和弦与转位的概念,排列方式,接连方法,解决形式,并能熟练的运用原位和弦在四部和声写作中,在和声分析中能够准确标记出原位与转位。




第六章   副三、副七和弦及其转位

    了解副三、副七和弦与转位的概念,排列方式,接连方法,解决形式,并能熟练在和声分析中能够准确标记出原位与转位。




《中国音乐史》


第四章   中国近代音乐的发端


掌握学堂乐歌。




第五章   二十年代新音乐的发展


掌握本时期音乐教育的发展和专业音乐教育的创立、发展,深入了解本时期音乐理论研究和专业音乐创作中取得的成就。




第六章   三十年代新音乐的发展


掌握黄自、青主、聂耳、冼星海、贺绿汀的音乐创作。




第七章   四十年代新音乐的发展


掌握新秧歌运动和秧歌剧、新歌剧的发展。




《西方音乐史》


第二章   巴洛克时期


深入了解巴洛克时期的声乐艺术、器乐艺术,以及巴洛克时期的音乐大师巴赫、亨德尔的音乐创作。




第三章   古典主义时期


深入了解古典主义时期的歌剧、器乐体裁和维也纳古典乐派三位大师的音乐创作。




第四章   浪漫主义时期


深入了解浪漫主义时期的艺术歌曲、钢琴音乐、交响曲、交响诗、交响音画、协奏曲、大型管弦乐和管弦乐组曲,以及德国、法国、意大利歌剧和舞剧艺术的发展,理解印象主义音乐的创作观念和德彪西、拉威尔的音乐创作。




《中国民族音乐》


   第一章   民歌


   熟悉民间歌曲的艺术特点;了解号子、山歌、小调生成的文化背景及音乐特点;了解蒙古族、维吾尔族、藏族等民族民歌的类别及音乐特征。




   第四章   戏曲音乐


   熟悉中国戏曲的艺术特征及音乐特点;了解高腔、昆腔、梆子腔、皮黄腔的声腔特点;了解各全国性剧种和部分地方剧种的艺术特点。


 






《专业技能》考试大纲


一、考试科目名称:《专业技能》


二、考试方式:面试


三、考试时间:2-5分钟/人


四、试卷结构:


总分100分,技术技巧占60分,表现力占40分。


五、参考书目



六、考试的基本要求


主要考察考生声乐演唱或器乐演奏的专业技术能力以及对不同风格作品的表现能力。


七、考试范围


考核知识及要求


专业技能考试内容为声乐演唱或器乐演奏展示,考生在两项中任意选取一项作为《专业技能》考试内容。

    声乐演唱:自选歌曲一首(自带伴奏人员或伴奏带;如需伴奏,请提供五线谱钢琴伴奏谱),要求能展现考生声乐演唱水平,曲目长度在2分钟以上,5分钟以内。

    器乐演奏:自选器乐曲一首(自带乐器,现场提供钢琴),要求能展现考生的器乐演奏能力,曲目长度在2分钟以上,5分钟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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