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函(2022)5号)精神,结合我校普通专升本招生专业培养目标和要求,特制定本章程。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招生对象
1.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2022年湖北高校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报考时能如期毕业(以下简称“普通考
生
2.退役大学生士兵。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服役期间没有受到部队相关处分;在湖北省应征入伍;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学业。
(二)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2.身心健康,适合在校学习;
3.修完普通高职高专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良好,能如期毕业;
4.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仅接受专科阶段专业对应普通本科学科门类为工学、理学的专业(详见附件1);
5.财务管理和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对专科阶段的专业不做限制。